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对经济与管理学院系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和专业负责人(经管学院聘)进行选拔任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(一)岗位设置(共5个)
序号 | 岗位名称 | 名额 | 备注 |
1 | 财务管理系主任兼专业负责人 | 1 | |
2 | 工商管理专业负责人 | 1 | 工商管理系主任从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负责人中产生。 |
市场营销专业负责人 | 1 | ||
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负责人 | 1 | ||
3 |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兼负责人 | 1 | |
4 | 金融系主任兼金融科技专业负责人 | 1 | |
5 | 实验中心主任 | 1 |
(二)报名条件
报名人员除具备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聘干部选拔、任(聘)用管理细则(暂行)》规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:
1、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(含本科)学历;
2、符合对应岗位的专业要求;
3、乐于奉献,身心健康,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。
(三)相关程序
按照实绩竞争,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的原则,通过公开报名、竞聘陈述或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择优任用的方式进行。
1、推荐报名。报名方式采取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。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。推荐或自荐均需填写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系主任、实验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登记表》(见附表,可下载)。截止时间:3月10日(周三)下午4:00;报名需提交《登记表》发送邮箱:ojcswx@163.com。
2、资格初审。
3、确定考察对象和讨论决定。
根据竞聘陈述或民主推荐的结果,结合报名人员的一贯表现,经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任人员的考察对象。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票决确定拟任干部人选。
4、公示
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的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、拟任岗位等在网上公示。
5、发文公布任职通知。对决定任用的人员,指定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
6、此次任用的人员,任期至2023年7月(第一年为试用期)。
附件1: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系主任、实验中心主任和专业负责人登记表》.docx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1年3月8日